由于很多國家是《海牙規則》的締約國,國際海上運輸提單一般都訂有適用《海牙規則》或使其生效的國內法和首要條款,如美國總統輪船公司提單規定適用美1936年海上運輸法。
我國不是《海牙規則》締約國,中遠提單上列有"管轄權"及"承運人責任"兩項條款,前者規定,有關提單爭議應按中國法律在中國法院解決或在中國仲裁;后者規定,承運人的義務、賠償責任、權利及豁免適用《海牙規則》。法律適用條款一般都能得到承認。管轄權條款即協議管轄,特別是提單上的條款,各國對待不一,前蘇聯、聯邦德國接受該條款,英美法系國家大多視訴訟方便和是否能更好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而定。有的國家還采取對等承認原則。中遠提單對爭議解決提出兩種可能途徑,很難成為明確的仲裁協議。中遠提單還有一條地區條款,專為中美航線而制訂。該條款規定,中美航線提單適用美國1936年海上貨物運輸法,每件貨物的最高賠償限額為500美元。
4.裝貨、卸貨和交付條款。
這是一條班輪運輸中有關裝卸貨物滯期費的規定。該條款要求貨方以船舶所能裝卸的速度提供和接受貨物,否則貨方應對因此引起的損失,包括滯期費在內,負賠償責任。雖然中遠公司一般在國內港口沒有據以向貨方索賠,但作為班輪提單滯期費的條款在法律上是認可的,應該引起承、托運雙方的重視。
合肥海關優化電子產業關鍵原料檢驗監管流程為企解憂二手挖掘機進口注意事項又是開學季 “海關親人”獻愛心海關打擊侵權網購寧波海關力保“寧波-臺灣”直航液化品班輪順利首航進口韓國海鮮報關這些你是要知道的清明節期間海關確保口岸班輪高效通關搭乘“義新歐”專列 紹興輕紡“暢”銷中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