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海關隸屬白云機場海關查獲一名外籍旅客攜帶大量偽造印度盧比,繳獲面值為500元的印度盧比4982張,合計249.1萬盧比,折合人民幣約25.2萬元。這是廣州海關首次在旅檢渠道查獲旅客攜帶偽造印度盧比進境案件。
當天,白云機場海關關員在入境渠道檢查發現,在一名外籍男性旅客攜帶的行李箱內有兩個紙盒,里面裝的全是面值500元的印度盧比紙幣。海關關員發現這些紙幣存在同號、紙張厚度不一、編號印制不規整等問題。后經鑒定,證實上述紙幣均為偽造印度盧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4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規定,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屬禁止進境物品。(周德輝、謝祺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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