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分表
在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視面上應真實地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名稱。
成分表應以“成分:”的引導語引出。
化妝品全部成分是指生產者按照產品的設計,有目的地添加到產品配方中,并在最終產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所有成分。
六、保質期
保質期應按下列兩種方式之一標注:
a)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b) 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
除生產批號外,限期使用日期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標注在化妝品銷售包裝的可視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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