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汕頭市利亨報關物流有限公司報關員在公司電腦上登錄“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選擇“兩步申報”模塊,僅填報了船名、航次號等9項信息,便完成了一單重近20噸、價值約7萬美元的“消泡劑”進口貨物的“概要申報”業務。申報信息隨即被發送至汕頭海關隸屬汕頭港海關,系統審核完成后,該票報關單順利提貨放行,從電子申報到提貨放行整個流程僅耗時30秒,這是汕頭海關“兩步申報”改革試點首票業務。
據進口該批貨物的廣東龍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報關員王漢培介紹:“以往常常遇到載貨船舶已抵港但商業單證未備齊而無法報關的情況。改革后,公司在獲得提單以及船名、航次號等相關信息和單證后可以先概要申報,貨物到港后如果沒有查驗,就可以提貨了,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完整申報就行了,通關時間和成本大大降低了。”
“兩步申報”是適應國際貿易特點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項重要通關改革措施。通過更高效便捷和靈活開放的進口貨物“兩步申報”模式,進一步將海關監管環節予以“前推后移”,實現海關對物流的最小化干預甚至不干預。對企業而言,加快了企業提貨速度,減少了貨物在碼頭的滯留時間,壓縮了進口成本;企業可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報關資料,減少申報差錯。此外,海關在實施“兩步申報”的同時,也繼續保留“一次申報”模式,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確保在充分尊重企業意愿和市場規律的前提下推進試點工作,為企業提供多元化的通關服務,有效降低企業在貨物口岸通關中的經濟和時間成本。為將海關改革紅利和制度創新優勢及時拓展、延伸到粵東,汕頭海關積極向海關總署爭取“兩步申報”改革試點,經總署批準,10月9日起在汕頭海關隸屬汕頭港海關正式試點“兩步申報”改革。
據汕頭港海關綜合業務科副科長江旭麗介紹,過去企業在申報進口時,需要一次性完成105個項目的申報,待所有信息通過海關驗證后才能放行提貨。在“兩步申報”模式下,企業無需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信息及單證,最少僅需填報9個項目,就可以將貨物提離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企業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按照報關單填制規范完成第二步的“完整申報”,辦理繳納稅款等手續。
為保證‘兩步申報’試點改革工作順利推進,汕頭海關開展試點前系列準備工作,制定相應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汕頭港海關根據關區統一部署,成立改革試點領導小組,做好系統對接、應急保障等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同時,通過“粵東e通關”公眾號、“一對一”培訓、關企座談會等形式,及時宣講“兩步申報”改革意義和內容,引導企業選擇“兩步申報”實現快速通關。
汕頭港海關有關負責人表示,“兩步申報”為提高汕頭港海關貨物通關效率、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提供了新的路徑。汕頭港海關將積極融入新一輪海關通關改革、開啟通關新征程,蹄疾步穩開展改革試點工作,確保改革紅利持續釋放。(陳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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