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日前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動員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12個省份17個城市集中開展為期5個月的2023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
其中有一項活動就是持續落實《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這個方案其實是2020年7月出臺的,完成期限是持續推進落實。總體目標是到 2022 年,科學規范透明的收費機 制基本形成,口岸服務效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明顯改善,進出口合規成本明顯降低。
很顯然到了2023年上述總體目標尚未完成,還要持續落實以下項目。
*規范引導船公司收費行為。
*加強船代、貨代收費監管。
*規范港外堆場收費。
*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制度。
*開展簡化收費模式試點。
就算是每天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人員,如果你問他有多少船務碼頭收費,估計也會把他問懵了。費用項目多如牛毛,兩只手是數不過來的。各地對同樣費用的命名也不盡相同,例如配載費,附加費,處理費,理貨費,中轉費,提單費,改單費,綜合費,交接單證費,出入閘費,vgm申報費,港務費,裝卸作業包干費,倉單錄入費,拖車費,調柜費等等。
不過各地船務碼頭企業最喜歡用的詞應該是附加,處理,綜合這幾個中性詞匯,不僅是因為包容性很廣,而且看不出來是什么費用,如果你偏要問什么是綜合費,對應的是什么業務?答案就是:總而言之就是綜合了,明白嗎?其他業務以外的所有業務。
《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把推進事項的期限定位持續推進落實,看起來是積極而正面的,實際上沒有完成目標,沒有完成期限的任務,將會永遠都在落實的路上。
越南丁香海運出口青島港清關代理拱北海關推行條形碼掃描錄入系統女子攜代購物品8箱400余件被查獲國際貨代常用術語(一)樂器配件進口報關怎么操作?一站式搞定監管“雙保險”——唐山海關強化危化品監管紀實進口業務的報關類型有哪些?汕頭口岸近二十年首次出口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