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國之間貿易或貨物的原因所產生的國際貨物轉運,又稱為“轉船”(國際貨物轉運大多為一艘船換裝到另一艘船,但不僅限于船舶換裝)。在海關合作理事會主持簽訂的《京都公約》的附約中,將這一類轉船業務定義為“在海關監督下,貨物從進口運輸工具換裝到出口運輸工具,其進口和出口均在一個海關范圍內辦理”。公約規定海關對轉船貨物免稅征進口關稅,并提供進出口手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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