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 日,經杭州海關技術中心鑒定確認,此前杭州海關在溫州空港旅檢渠道截獲的7株活體苗木為石斛屬植物,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2所列物種。
近日,杭州海關隸屬溫州海關關員從1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截獲了該批活體石斛。當時,海關監管工作犬提示該名旅客攜帶行李異常,海關查驗關員開箱后發現行李中夾藏疑似蘭科植物,共計7株,3.02千克,且該旅客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于活體苗木屬于禁止攜帶進境物品,且所有野生蘭科植物均屬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保護物種,海關工作人員對其予以截留,并送相關機構作技術鑒定。最終的鑒定結果確認該7株活體苗木均為石斛屬植物。
海關提醒,除持有允許進出口的證明材料外,任何貿易方式或攜帶、郵寄公約附錄所列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均屬違法,將被追究法律責任。(黃克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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