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放,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熟悉下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放(telex release) ,指的是海上貨物承運人或者其裝貨港代理在收到貨物簽發或應該簽發而未簽發提單,根據托運人要求在裝貨港收回提單或不簽發正本提單,以電傳形式通知卸貨港代理將貨物交付給提單收貨人或者是托運人指定的收貨人的一種方式。
所謂的電放是指托運人(發貨人)將貨物裝船后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的全套正本提單交回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同時指定收貨人(非記名提單的情況下);承運人授權(通常是以電傳、電報等通訊方式通知)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在收貨人不出具正本提單(已收回)的情況下交付貨物。電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運人簽發提單的情況下,當收回提單時即可交付貨物(或簽發提貨單)。由于承運人收回提單的地點是在交付貨物(卸貨港)以外的地點(通常是在裝貨港),視其為特殊情況,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單。
然而,目前有關的國際公約、各國的法律(如中國的海商法)和法規中均無電放”的定義。 電放電放通俗點講就是發貨人不用領提單,收貨人憑身份證明提貨的一種放貨形式。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單放貨在提單補料和提單確認階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領取提單階段出現了差別。電放的程序其實很簡單,填了電放申請傳真給船公司就行了。不要以為這是一份普通的申請,上面清請楚楚地寫明了你放棄領取提單的權利。簽字蓋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單了。您如果已經拿了提單,又要改做電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單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寫電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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