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海關緝私局聯合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分局偵破一起走私精神藥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以“減肥藥”為名目,走私、販賣含有國家管控的麻黃堿和咖啡因等成分的精神藥品,該案共查扣走私精神藥品5.4萬粒。
此前,廣州海關所屬廣州郵局海關在進境寄遞渠道查獲3件自東亞某國進境的包裹,包裹內裝有用塑料袋包裝的藥片,經鑒定為含有麻黃堿和咖啡因等成分的精神藥品,共4.5萬粒。接獲相關線索后,廣州海關緝私局迅速開展排查,最終鎖定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馮某,在其住所搜查出三箱“減肥藥”,經鑒定同樣含有麻黃堿和咖啡因等成分。經查,馮某此前在境外學習期間就曾替人代購“減肥藥”,回國后繼續采用郵寄方式購買銷售“減肥藥”牟利。
麻黃堿屬于國家管控的第一類精神藥品,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可抑制食欲,具有依賴性和成癮性。咖啡因則是國家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有刺激中樞神經的功能,也具有成癮性。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國家對精神藥品的進(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進口精神藥品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精神藥物進口準許證》。切勿隨意郵寄精神藥品入境,謹防觸犯法律法規。(關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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