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經舟山海關審批同意,浙江自貿試驗區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責任公司存儲在中化興中石油轉運(舟山)有限公司公用型保稅倉庫f-09、c-10儲罐中的兩種不同硫含量的燃料油,以保稅物流模式在f-19儲罐內完成混兌。至此,“高低硫保稅燃料油混兌”經國家部委批復認可后在浙江自貿試驗區落地實施已滿百日。該項創新舉措成為舟山海關緊扣浙江自貿試驗區發展需求,賦能油氣全產業鏈發展推出的又一項有力舉措。
以油品全產業鏈為核心的浙江自貿試驗區掛牌后,舟山海關在精準改革上下功夫,積極探索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做大做強“保稅燃料油產業”。隨著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的實施,燃料油出口相關管理政策進行調整,如何降低低硫燃料油的生產成本,讓浙江自貿試驗區舟山片區繼續保持保稅燃油供應業務的快速增長,成為擺在海關和行業面前共同的課題。
在一次走訪調研中,有企業提出了“高低硫保稅燃料油混兌”的設想。
高低硫保稅燃料油混兌,是指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及產品標準,在保稅倉庫內對兩種不同硫含量的保稅燃料油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物理混兌調和。通過混兌,可有效降低企業綜合成本,提升保稅船供油市場競爭力。
保稅燃料油混兌存在著加工貿易或者保稅物流兩種作業模式,兩者之間管理要求和作業流程有所不同,“高低硫保稅燃料油混兌”應該按照哪種作業模式進行管理并不明確。
主題教育開展以來,舟山海關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聚焦行業發展的堵點難點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深入基層、下沉一線。針對“高低硫保稅燃料油混兌”開展送政策上門,多次到企業實地調研,走訪地方政府,詳細了解浙江自貿試驗區混兌業務需求及企業困難訴求,并就相關政策進行反復比對和研究論證。最終,在海關總署支持推動下,以保稅物流模式開展高、低硫燃料油混兌業務,進一步發揮好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試驗田”作用。
“在保稅倉庫內開展高低硫保稅燃料油混兌,對企業來說,不僅流程簡便,而且降本增效明顯,很高興聽到這項政策落地。”中石油燃料油公司保稅油部經理李劍表示。徐德剛說:“我們將針對這項業務,進一步完善監管方案,落實監管服務舉措,保障業務安全有序發展。”
目前,舟山港已成功躋身全國最大、全球第四大加油港。今年前11個月,舟山油企實際供油615.38萬噸,增長23.48%,其中,混兌高低硫保稅燃料油228.86萬噸,占加注總量三分之一。(王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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