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海關隸屬蘇州海關對某企業進口的兩臺舊注塑機實施現場查驗時,發現各夾帶一臺禁止進境的舊壓力容器,依法實施銷毀處理。
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質檢總局2001年第37號公告,舊壓力容器屬《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壓力容器屬于特種設備,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壓力容器易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舊壓力容器由于已經使用過,有些甚至接近報廢,存在著更多的危險因素。(錢菊根、汪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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